政策法规
陕西省2012年《关于印发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作者:admin   分享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低碳发展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核心是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将我省列为国家低碳试点省。为了认真搞好试点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础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我省矿产资源富集,生物资源繁多,文化资源丰富,科教基础较好。近年来,全省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进入了由西部欠发达省向中等发达地区迈进的关键时期,各方面的发展处于稳步上升阶段。一是经济总量接近全国中等水平。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10123.48亿元,居全国第17位。二是工业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我省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工业经济加速发展,工业产值多年占经济总量的绝大部分份额。2010年工业产值突破万亿元大关,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6%,第二产业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三是城市化发展快速推进。全省城镇化率由“十一五”初期的37.2%提高到2010年的46.5%,预计“十二五”末达到57%。
       (二)能源消费结构状况。我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多种资源储量均列全国前茅,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接续地和能源输出大省之一。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都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10年全省生产原煤3.61亿吨、石油2597万吨、天然气115亿立方米。全省发电装机2542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56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分别占到电力总装机的10.07%、11.8%。农村建成户用沼气池130万口,年产沼气约4亿立方米,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63万吨。201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8882.11万吨标准煤,万元生产总值能耗1.12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3.64%。能源消费总量中原煤占69.2%,原油占17.3%,天然气占8.4%。
       (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构成。2010年全省排放二氧化碳约2.63亿吨,主要碳源来自化石能源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其排放的二氧化碳分别占总量的92%和6%。主要碳汇来自林业,2010年全省林业碳汇约2123万吨。甲烷排放量689万吨,主要来源于农业和油气系统逃逸。
      (四)主要工作成效。一是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18个相关厅局为成员单位的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公布实施了《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贸会展等能耗低、排碳低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快,第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达到36.4%。三是低碳技术研发能力不断提升。高压输变电、混合动力汽车、汽车燃料电池以及甲醇制取低碳烯烃等技术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收集利用和加工已逐成规模,全省直接或间接吸收消化二氧化碳的企业有近百家,年转化利用二氧化碳近千万吨。四是森林碳汇能力不断增强。以秦岭保护、渭河治理、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完成造林246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37.26%提高到2010年的41.42%。五是确定了省级低碳试点单位。从市县、园区、企业三个层面,选定了27家单位为省级低碳试点单位,全面摸索低碳发展的新路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实现资源的高效低碳利用为目标,以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政策激励为支撑,努力探索资源富集省“重化工业低碳转型、新兴产业低碳发展”的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在西部率先实现能源、经济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低碳新路,为全国低碳发展探索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低碳发展模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发挥政策、制度的引导、保障作用,不断完善低碳发展的服务平台,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正确把握低碳转化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矛盾;统筹推进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协调发展;坚持环境目标和经济目标相统一,以低碳试点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进而有效地支撑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针对低碳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低碳重大专项工程;集中力量对若干重点产业和企业实施低碳化改造,引导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实现低碳发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自主创新,科技先导。加快低碳技术研发推广,不断健全完善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核心技术。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第三产业占经济总量比重提高到42%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建成若干低碳示范区,建立较完善的低碳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完成低碳试点任务。
       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3%,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降低15%,努力实现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5%左右的目标;第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达到45%左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基本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普及,低碳社会初具雏形。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以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为目标,大力发展水电,进一步扩大陕南水电基地规模,增强发展实力。加快发展风力发电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风电基地。培育壮大光伏产业,积极推广和扩大太阳能热应用。科学开发生物质能,加快发展生物柴油,拓展沼气使用范围。稳步开发地热能。
      (二)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建立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物流、信息、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旅游、金融、文化、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的比重,使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突出发展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一批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加速能源化工产业低碳化深加工,着力开发高端产品和精细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努力实现“高碳产业”低碳转型。
      (三)强化节能降耗,实施深度转化。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重大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普及节能设备,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大力推进能源的深度转化,促进能源结构由以一次能源为主向一二次能源并举转变,能源开发由以化石能源为主向化石和非化石能源开发并举转变,着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加快技术创新,增强低碳发展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低碳发展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在煤气联合循环发电技术、能源清洁利用技术以及碳捕捉、封存和转化利用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已有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围绕高耗能行业减碳和能源深度转化,实施重大技术专项、重大示范工程。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低碳技术,推动技术联合研发,提高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生态建设,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生态陕西”建设。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建设公路、铁路两侧“千里绿色长廊”和城市林带,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碳汇功能。
      (六)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低碳发展长效机制。加强低碳发展的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低碳生产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探索开展自愿或强制性减排管理和交易试点。
       四、重点行动
      (一)能源优化行动。
       加速风能、水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陕北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加速推进定边张家山、繁食沟,靖边龙洲等大型风电工程建设。启动实施一批关中风电场项目。在渭北地区建设一批风光互补发电示范项目。到2015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加快推进陕南水电基地建设,启动旬河、白河、黄金峡水电站以及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水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北干流梯级电站开发。到2015年,新增水电装机138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394万千瓦。推进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建设,建成“金太阳”示范工程及国华靖边20兆瓦光伏发电特许权等一批项目。推进西安、咸阳、渭南、宝鸡、延安、榆林等地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广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实施太阳能采暖、太阳能制冷工程,加快靖边光伏产业园建设。到2015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万千瓦,建成一批以太阳能应用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全省太阳能热水器系统集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稳步发展生物质能及其他能源。提高生物质能利用的规模和水平,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发电、生物质第二代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项目,推广集中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生物质气化示范项目,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生物质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00万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20万吨。全省户用沼气总量达到200万口,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在地热资源富集地区发展地热供暖、供热水技术和热泵技术,努力扩大地热供暖规模。到2015年,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地热能供热水300万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稳步推进天然气、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全面实施“气化陕西”工程,加大勘探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新气源;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和配套设施,扩大输气管网覆盖面,力争2015年市级城市气化率达85%以上,县级城市气化率平均达到60%,重点乡镇气化率平均达到40%,总气化人口1500万人,占城镇人口的68%。在榆阳、靖边等天然气采区,建设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的能源项目,逐步降低工业对煤炭的过度依赖。加快煤层气、石油伴生气的勘探、开发、利用进度,建设彬长、韩城、铜川矿井瓦斯综合利用基地,将彬长矿区建设成瓦斯“零排放”矿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优化煤电结构。加快发展新型高效清洁煤发电技术,加快大容量循环流化床电站(CFBC)等示范项目建设。常规骨干电厂全部采用单机60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优先采用单机100万千瓦发电机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采用单机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到2015年,单机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达到90%,单机60万千瓦以上机组达到60%。火电平均发电标准煤耗304克/千瓦时,较2010减少10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加快煤炭综合清洁利用。采用先进的选煤技术,加大煤炭洗选力度,充分利用煤矸石、煤泥等资源发电或制造建材,减少煤炭运输和原煤直接燃烧利用。到2015年,全省原煤入洗率平均达到70%以上,煤矸石、煤泥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产业培育行动。
  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以西飞、宝钛、比亚迪等骨干企业为核心,发展航空航天、卫星应用、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组织实施大型飞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重点产业工程。依托节能环保技术优势,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等产业。依托西电集团等重点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电网监控设备、大型风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重点实施西电特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化、陕开智能化低压电器基地、西安船舶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等项目,建成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牵头负责)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加快建设西安灞金融商务区和以西安为中心的会展经济圈,着力发展工程设计、信息咨询、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低碳咨询服务等产业,全力打造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服务外包基地和全国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做大做强曲江文化、广电网络、西部电影等一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全面提升关中人文游、陕南山水游和延安红色旅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不断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牵头负责)
        积极发展低碳农业。依托杨凌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新兴农业模式,推广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降低设施农业能耗。积极发挥农作物吸碳固碳作用,合理布局豆类作物,适度增加种植面积,提高农作物固碳容量。积极推广共栖互惠技术,提高农田立体多层吸碳能力,全方位发挥农业的碳汇功能。(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三)节能减碳行动。
       强化工业领域节能减碳。继续实施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等技术改造项目。加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积极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碳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大力推行低碳节能建筑。以大兴新区为依托,试验制定绿色建筑标准。严把新建建筑节能准入关,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强化新建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全过程执行低碳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鼓励新建建筑采用新型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建设一批低碳建筑示范工程。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机制,加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500万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平均出行分担率。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和新型清洁燃料,大力引进使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绿色公交车辆。建立和完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优化线网功能结构,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完善西安都市圈城市地铁、轻轨和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的对接功能。(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政府机关、公用设施、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空调、照明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到2015年,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平均电耗下降18%。(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林业碳汇行动。
      加强秦岭“碳汇库”建设。围绕保护秦巴山区植被覆盖,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功能。加大秦岭生态保护力度,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增加碳汇蓄积量。(省林业厅牵头负责)
       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二期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建设榆林沙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秦巴山区四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继续发展平原林业和高效经济林,加快绿色通道、园林城市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网、河流护岸林和森林公园建设,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省林业厅牵头负责)
       强化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重点建设长江、黄河、渭河、洛河、无定河流域绿化带。实施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所有企业“建一片厂房,绿一块植被”计划,提高陕北工业区和生活区植被覆盖率。持续加强陕北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每年春、秋两季集中组织开展全省大规模植树造林行动,确保每年完成400万亩造林任务。(省林业厅牵头负责)
     (五)科技创新行动。
      着力突破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组织专业性强、实力雄厚的科研单位和企业,采取联合攻关、集中突破、单项研究等形式,围绕低碳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课题开展技术攻关,努力在新型储能技术、智能电网应用和扩展、煤炭高效清洁梯级综合利用、新一代生物燃料、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低碳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试点期间推出3―5项在国际上领先的低碳新技术。(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加快低碳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实施一批重大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开发100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型密闭电石炉、高固气比水泥悬浮预热预分解及余热发电等适用技术。加强排放监控技术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快高能效空调、新型节能建材、太阳能光热等新产品的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加快二氧化碳收集转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榆林天然气化工公司自主研发的二氧化碳收集转化技术,继续推动延长石油集团自主研发的低碳技术合成甲醇方法及装置推广应用。积极引进和研发生物固碳技术及固碳工程技术,加快推进与美国、荷兰等国家进行的二氧化碳捕集、地质封存和综合利用科技合作项目。全面推广延长石油集团的二氧化碳驱油技术,支持榆林云化绿能公司二氧化碳加工转化,促进二氧化碳利用链条延伸,形成较为完整的二氧化碳收集、转化、加工、储运产业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探索制定低碳技术标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技术、人才优势,参照国际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相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国家低碳发展标准的建立提供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牵头负责)
      (六)试点示范行动。
       建设关中低碳示范区。发挥关中―天水经济区的科技优势,以建设低碳城市为目标,积极采用低排放、低污染的规划理念与标准,从建筑、交通、能源、市政、绿化景观等多个层次全面推进,加快西安高新区、西咸新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渭南高新区向高效低碳的生态示范区转型的步伐,努力构建新型低碳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加快低碳县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建设。依托渭南市、凤县等7个试点市县,从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推广等方面开展试验探索,推进区域低碳发展及经济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依托西安浐灞生态区、榆横工业园区等5个低碳试点园区,按照国际低碳产业、低碳企业的标准,推进产业聚集区的低碳化发展。依托陕重汽、榆林云化绿能等15家低碳试点企业,从低碳技术创新、低碳产业培育、低碳产品营销、碳汇交易等方面,探寻企业低碳化发展的方式方法。通过不同层次、各类单位的试验,探索形成试点带动、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低碳发展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七)能力建设行动。
       开展低碳知识技术培训。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低碳专业研究机构,广泛持续地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知识技术培训,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国家组织的相关培训,开展低碳软科学、软项目研究,多途径提高低碳发展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低碳发展学科建设,加大对开设低碳专业的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为低碳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大力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低碳发展骨干队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八)创新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
       研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积极尝试“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开展跨区域合作和碳金融业务,探索建立碳交易机制,启动碳汇交易和碳汇造林补偿研究,积极开展碳汇补偿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陕西省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中心,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逐步形成完备的监测预警标准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牵头负责)
        五、实施步骤
       低碳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现阶段低碳试点先按5年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0年9月―2011年11月)。编制“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成立低碳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低碳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确定低碳试点单位,开展低碳专业知识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1年12月―2014年7月)。全面组织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建立碳排放监测统计体系,完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低碳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组织实施大型新能源建设项目,提高能源化工产业温室气体减排能力。加快培育低碳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启动森林碳汇工程,实施低碳交通行动,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建立低碳标识和认证制度。推进与国际社会的低碳项目合作,扩大碳项目交易规模。
      (三)评估阶段(2014年8月―2014年12月)。以国际先进的低碳经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试点的要求为参照,对试点各项指标、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完整客观的评估分析报告。
      (四)改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根据评估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指标、制度和操作方法,为全面推进低碳发展提供科学翔实的执行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推广方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审议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低碳试点的日常工作,做好与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和试点单位的沟通衔接,落实国家要求,跟踪试点动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低碳试点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二)强化政策支持。根据低碳发展和试点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组织优化、节能降耗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财税、金融和价格等支持政策,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低碳能力建设、体系完善和低碳重点产业、企业的扶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试点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推低碳转型顺利完成。
      (三)做好统计分析。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碳排放源进行全面细致的统计,在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建立监测点,在全省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监测体系,全面加强对主要城市、企业、行业的碳排放监测统计,并及时做好汇总分析。
      (四)科学考核评估。详细分解低碳试点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逐步将其纳入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季度讲评、年度考核,将试点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与单位考核分值和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奖优罚劣,保证试点工作效果。
      (五)强化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媒体、大专院校、相关企业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有关协会,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动员宣传行动和科普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推广低碳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做好对外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低碳项目的合作开发和相关领域低碳标准的制定。有效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不断提升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