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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3     作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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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各有关部门:

《大理州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试点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试点方案

地热资源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我州地热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热能高,具有清洁高效、稳定安全、可持续利用的优势。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绿色农业发展新理念,充分发挥我州自然气候、多样性特色农业等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形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现就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以弥渡县、洱源县为试点,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充分认识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

地热资源是重要的热能资源,在全州均有分布,大部分属于高热资源,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是利用新能源资源发展农业温室种植、农业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探索,是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促进其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实现农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州是农业大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措施,地热资源与设施农业相结合,可有效减少农业设施用煤、天然气等耗能用量,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化,推动绿色低碳农业发展。

(二)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设施农业是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农业,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猛,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地热资源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供热(保暖)保障,保障绿色农业规范生产,利用较低的能源成本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标准化、智能化、有机化生产方式转型发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附加值。

(三)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水平。推进美丽大理建设,需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农业发展,利用地热资源发展设施农业能有效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构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清洁生产技术体系,促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全州地热资源开发布局和推进思路,先期以弥渡县、洱源县为试点,遵循“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原则,利用地热能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供暖。弥渡县依托“小河淌水”地热能发电及梯级利用综合示范项目,将地热发电后的剩余热水(80-90摄氏度)通过能源站集中为农业温室大棚供暖;洱源县充分利用地热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地热供暖科研试验,利用地热资源通过管道输送到设施农业基地储能罐(设备),经热交换器加热设施内的循环管道,以封闭式循环水作为热媒为农业温室大棚供暖。通过智能控温控湿,降低温室大棚的能源成本,保障冬季温室的温度,实现农作物周年生产和喜热植物安全越冬,为全州设施农业使用清洁能源探索可复制的做法和模式。

三、试点内容

围绕设施农业生产所需的“温、光、水、热、气”等要素条件,新建和改造农业设施,为动植物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依托标准化设施农业企业,弥渡县改造符合供热条件的设施农业基地200亩,建设符合供热范围的设施农业基地2000亩;洱源县开展地热资源供暖设施农业科研试验50亩。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试点:

(一)在设施薄弱的区域结合当地中低温地热资源条件,沿袭传统地热资源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利用温水灌溉有益于提升耕作层土壤温度及近地表气温,促进冬季作物生长和防御低温冻害。

(二)对有条件的区域,铺设地热管道,适当提升土壤耕作层温度,促进作物根系生长增加产量。

(三)对密闭生产场景(大棚、温室),可在结合增加土壤温度基础上,加装气温调节设备,同时调整气温和土壤温度,发展种植、养殖业。

(四)应用温室大棚进行无土栽培,通过水温调节设备,对营养液温度起到同步调节作用,促进作物更好生长。

(五)建设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系统,将地热水通过管道输送到设施农业基地储能罐(设备),通过热交换器加热设施内的循环管道,以封闭式循环水作为热媒进行设施加温,地热水提取完热能,达到环保标准后,通过回灌井回灌到地下,保证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2023年2-4月)。利用地热资源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全新的课题,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提高项目可行性,需要组成专家组深入地热资源丰富的区域开展调研,确保项目落地后更加有效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二)宣传动员(2023年5-8月)。依托现有设施农业企业资源,选择有实力的设施农业企业,参与“弥渡县‘小河淌水’地热能发电及梯级利用综合示范项目”热能利用或洱源县地热资源供暖设施农业科研试验。切实加强对“双碳”目标、农业节能降耗的宣传与推广,让农业生产者充分意识到地热资源对于农业绿色生产、降低能耗、增产增收的重要性,进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地热设施农业建设中。

(三)推广应用(2023年9月—2025年)。弥渡县要按照地热能发电及梯级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启动地热供热设施农业,有效替代天然气和燃油供热;洱源县要依托有实力的设施农业企业,开展地热资源供暖设施农业科研试验;各县市要结合地热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适时布局设施农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依托“大理州弥渡县‘小河淌水’地热能发电及梯级利用综合示范项目”、洱源县地热资源供暖设施农业科研试验,成立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及弥渡县、洱源县政府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利用地热资源发展高端设施农业试点方案落实,加大对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州农业农村局:将设施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州发展改革委:要把设施农业发展纳入三产融合发展中统筹支持。州能源局:结合资源储量情况,为设施农业提供热源。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做好用地服务,督促指导县市做好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界定和规模管控,及时对符合备案要求的设施农业用地进行上图入库,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州财政局:将设施农业列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清单,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创建设施农业示范园,加大对设施农业投资力度。州水务局:落实地下水资源管理政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州科技局:牵头成立专家组,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弥渡县、洱源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强化资金支持。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地热设施农业发展,加大直接投资、贷款担保和财政资金补贴等支持力度,激励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改造)供热站、热能交换系统、地下埋管系统和空调系统。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设施农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力度,建立科技创新体系。依托高校、洱海流域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院、农科院等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对接龙头企业、合作社联合开展设施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入企入园结对服务,推广绿色安全、管理简约、实用高效的新技术、新模式,支撑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依法依规。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资源有偿使用费。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环境氛围,落实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依法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五)加强协调配合。地热设施农业的发展需要多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大力推广农艺技术和地热能利用技术相配套,共同促进地热设施农业持续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