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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建立新规则 强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和管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十四五”规划要求和八部委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意见精神,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地热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咸阳地区地热资源开发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意见》要求,严格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监管,坚持“取热不耗水”和“抽取回灌同步落实”原则,保障资源清洁开发、可持续利用。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地热开发利用新格局。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末,全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新增300万平方米,郊县新增150万平方米。 《意见》强调,新建地热供暖项目实施采灌“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行),现有地热单井供暖项目必须配套回灌井,未按期落实回灌井补建任务的将不予受理其采矿权延续申请。2022年底完成咸阳主城区所有地热单井供暖项目回灌井补建工作,2025年底完成全市地热单井供暖项目回灌井补建工作。

2022-05-24